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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27906】 中政重庆公务员考试培训有限公司

  
区域:涪陵区
详细地址:渝中区菜袁路19号
人员规模:10000
正式成员:4
加入方式:允许实名志愿者加入(无需审核)
联络团体:重庆市志愿服务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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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志汇文艺创作联盟成立于2020年2月24日。创办人四哥与 世界各地的年青人聚在一起,怀揣一个青春梦想,决意用青春勒众生百态,用行动推动社会进步。创作联盟的目的:让世界阅览我们的足印。

社团宗旨:将文艺创作进行到底。
社团愿景:在不久的将来,由青志汇社创作的各类文艺作品将影响千千万万人。
社团性质:号召热爱文艺创作的各界人士一起创作各类文艺作品。

                                                          青志汇文艺创作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文创作联盟是接受本联盟所有成员指导监督的学术交流组织。
  第二条 本文创作联盟是所有文学爱好者共同的文艺创作文学兴趣和热情而组成的文艺创作联盟组织。以丰富盟友的文化生活,提高盟友文学写作、文字表达、文学欣赏能力为目的,以文会友增进团结,提高文学鉴赏水平为宗旨,开展活动遵循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本文青志汇文艺创作联盟是一个合法的组织,禁止有人恶意诋毁本社。
  第二章 宗旨与发展方向
  第四条 文艺创作联盟的正式注册名称是“青志汇文艺创作联盟”。
  第五条 创作联盟的活动宗旨是“将文艺创作进行到底”。
  第六条 创作联盟的发展方向是“走文艺道路,发扬文学精神”。
  第三章 活动方式与范围
  第七条 创作联盟的活动方式:
  一、 每月向社员征集文学类作品,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向各大报刊杂志推荐发表。
  二、 在征求得主管单位(涪陵区乡村农业发展中心)的同意前提下,举办较大规模文化交流活动。
  三、 在各界盟友的支持下为创作联盟期刊和各种活动联系赞助商。
  四、 与跟创作联盟有文艺方面交往和联络的社团、单位保持交往和合作关系。
  第八条 文学社的活动范围。
  五、 基本活动在网络上举行,并积极向外扩大影响力。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与权限
  第九条 创作联盟设盟主一名,副盟主两名;实行复合部门制,创办常设部门:编辑部,人事部,外交部,美编部,宣传部,网络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第十条 创作联盟负责人权限。
  盟主:代表青志汇文艺创作联盟,主持全面工作。
  副盟主:协助盟主的各项工作,下管各部。
  部长:主持所属部门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第十一条 创作联盟分属机构权限
  人事部————招募、培训和管理、干部任用、人员聘用、晋升、员工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人才招聘、活动人员安排。
  外交部————负责与其他有关文学方面沟通合作,协调各地区联盟分部。
  美编部————负责网页美工,画报及宣传资料的设计,书刊封面制作。
  宣传部————负责加强宣传力度,负责形象宣传。
  纪律部————负责全体盟友纪律检查,定期了解全员思想动态。
  编辑部————认真挑选盟友来稿,将优秀稿件送到主编。
       
  第五章 负责人产生程序
  第十二条 负责人通过公开民主推选产生。
  第十三条 负责人产生具体方式:由原负责人推荐候选人,召开全体盟友会议,在纪律部监督下选举,得票最高者当选。
  第六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盟友权利:
  一、盟友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二、盟友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三、盟友有对创作联盟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的权利。
  四、盟友有对创作联盟其他成员监督的权利。
  五、社盟友对于创作联盟发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评和被批评的权利。
  第十五条 理事会权利
  八、有执行建议修改本章程的权利。
  九、对盟友违纪的现象,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上报人事部批准,有权利对其进行处罚。
  十、有权利对本创作联盟所做的工作进行监督。
  十一、各理事会成员均有监督本创作联盟成员及高官的权利。
  第十八条 盟友义务
  十二、能够自觉遵守本社的各项原则,服从理事会的决议,履行应尽的义务:
  十三、积极参见本创作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
  十四、具有集体荣誉感,热爱本创作联盟:
  十五、团结友爱,相互帮助,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九条 理事会义务
  十六、详细回答盟友对其所提的质疑:有虚心接受本创作联盟对理事会所提出的批评和合理性的建议的义务。
  第七章 盟友管理
  第二十条 盟友申请
  一、 对文学感兴趣的朋友,愿意遵守本创作联盟章程,经本人申请,经创作联盟考核认可,即为创作联盟盟友。
  二、 申请盟友需填写创作联盟登记表,创作联盟正式将其入档。
  第二十一条 盟友管理
  三、创作联盟建立盟友档案,记录盟友在盟的基本情况。
  四、 盟友须接受并完成创作联盟交办的各项任务,必须参加创作联盟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与会人员有事须请假,经盟主或副盟主同意有效;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社处理;确有原因来不及请假者须事后补假。
  五、 盟友投稿不准抄袭,一经发现即作退盟处理。
  六、 盟友有促进创作联盟团结、发展,维护创作联盟荣誉和尊严的义务。
  七、 盟友可以推荐他人加入创作联盟,不得在创作联盟以外使用创作联盟名义参加一切不适合的活动。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创作联盟所有成员都必须严格履行本章程。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青志汇文艺创作联盟制定,保留修改权和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未经允许,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盗用青志汇创作联盟名义开展活动。
团体联系人
四哥
邮箱:344424447#qq.com
(请将#替换成@以后发送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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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评价
对项目开展培训的满意度:5.0
与志愿团体合作的满意度:5.0
项目执行与计划的符合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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